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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日期:2019-08-30 来源: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关于房地产开发管理的政策、法规和措施、办法。

    2.贯彻国家及北京市关于工程质量管理的政策、法规,研究制定本区监督工程质量管理的措施。

    3.负责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业的行业管理;负责区属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审核;负责本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的监督管理。

    4.负责本区危旧房改造工作。

    5.负责本区政策性住房建设工作。

    6.负责指导和规范本区建设市场;指导监督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指定本区负责办理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并负责开工管理。

    7.负责注册在本区内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受理和初审工作;负责本区内二级建造师注册的受理、初审及建筑行业从业人员复检验证工作;负责区域内墙体材料革新、散装水泥发展工作和相关专项基金征收、返退工作。

    8.组织、协调和管理对区域内新建、改建居住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的收缴和已竣工居住区欠缴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的追缴工作。

    9.负责市政府委派本区负责的重点工程项目拆迁工作的组织协调。

    10.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区施工许可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负责上述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本区施工许可建设工程重大质量问题的检举、控告、投诉处理工作。

    11.负责区域内的房屋私自拆改行为综合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本区建设管理的行政执法工作。

    12.负责对本区内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管,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13.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部门决算包括4家单位,分别为北京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朝阳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北京市朝阳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北京市朝阳区建筑行业管理处。北京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为行政单位,北京市朝阳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北京市朝阳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为参公事业单位,北京市朝阳区建筑行业管理处为纳入规范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2018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368,587.40054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652.666587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0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56,934.733955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11,043.77373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4.77%;上级补助收入 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 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608.89285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5.23%。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11,557.6462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62.62231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64%;项目支出 107,495.02396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6.36%; 上缴上级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 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2018年结余分配0.000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57,029.754266万元。

    与2017年同期对比,本年收入减少19,253.568040万元, 减幅62.30%,本年支出增加54,327.636403万元,增幅94.93%。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127.28984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外交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国防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公共安全支出46,369.86895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1.20%;教育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科学技术支出224.584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3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6.1546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6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7.77315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44%;节能环保支出11,361.0084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7.44%;城乡社区支出4,509.78424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92%;农林水支出1,190.46648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83%;交通运输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0.25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7.4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6%;金融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住房保障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其他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债务还本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债务付息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2018年度决算46,369.868958万元,比2018年年 初预算增加46,369.868958万元,增长100%。其中: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2018年度决算46,369.868958万元,比2018年年 初预算增加46,369.86895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朝阳区老旧小区改造保障工作。

    2、“科学技术支出”2018年度决算224.584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16.950000万元,增长108.66%。其中: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2018年度决算224.584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16.950000万元,增长108.66%。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信息化建设项目、建委机关办公楼弱电系统运维和建筑行业从业管理系统运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8年度决算1,066.154600万元,比 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69.304600万元,增长114.58%。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18年度决算552.15975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5.309750万元,增长11.13%。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8年度决算513.99485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13.99485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8年度决算 287.773151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11.866849万元,下降3.96%。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18年度决算287.773151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11.866849万元,下降3.96%。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5、“节能环保支出”2018年度决算 11,361.0084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1,361.008400万元,增长100.00%。其中:

    “能源节约利用”2018年度决算8,076.0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8,076.00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朝阳区老旧小区加装电梯。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2018年度决算3,285.0084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285.0084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北京市超低能耗建筑示范及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项目奖励和新型墙体基金返退。

    6、“城乡社区支出”2018年度决算 4,509.78424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731.084148万元,增长19.35%。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2018年度决算4,117.15987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439.739770万元,增长11.96%。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职工工资。

    “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2018年度决算101.28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000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监督协管员补助。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018年度决算291.34437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91.344378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朝阳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试点工程北工大家属院综合整治项目。

    7、“农林水支出”2018年度决算 1,190.46648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190.466487万元,增长100.00%。其中:

    “其他农林水支出”2018年度决算1,190.46648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190.466487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朝阳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试点工程北工大家属院综合整治项目。

    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018年度决算 80.25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80.250000万元,增长100.00%。其中:

    “其他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018年度决算80.25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80.25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朝阳区分区规划专项研究-《住房建设规划》和《7号文配套设施落实优化》专题研究。

    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018年度决算 37.4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7.400000万元,增长100.00%。其中:

    “商业流通事务”2018年度决算37.4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7.40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朝阳区建筑行业实名制从业卡项目。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25030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城乡社区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其他支出63.2503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其他支出”2018年度决算 63.2503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63.250300万元,增长100.00%。其中:

    “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2018年度决算63.2503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 63.2503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新型墙体基金返退。

    五、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8 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062.622311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等 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 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 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 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包括所属1个行政单位、 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3.434528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772079万元减 少14.33755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与2018年预算下达数0.000000万元持平。2018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 出国(境)费用0.000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3.060000万元减少3.06000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2018年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3.43452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14.712079万元减少11.27755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数0.000000万元持平。2018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000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3.43452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14.712079万元减少11.277551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18年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686906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307.482041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 年北京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汇总)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6.2954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6.882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0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9.41349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5,238.179469万元,其中:汽车8辆,145.334316万元;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0.000000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00000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六、绩效评价情况

    2018年,本部门严格按照规定对项目支出进行绩效管理,对项目执行进行有效控制,确保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七、政府购买服务财政拨款说明

    2018年本部门涉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17个,决算金额765.336371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 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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